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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黑客入侵网上银行被处刑

解放网 李晓明 发布时间:2008-03-24 阅读

  四名80后通过互联网相互结识,为获取不义之财,他们采用入侵客户银行账户,获取网上银行交易密码的手段,疯狂敛财,拉取他人卡上10多万元据为己有。记者今天从上海一中院获悉,法院对四名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3人被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至六万元;另一名帮助拉卡取款的被告人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余力、张伟和晨风是网络好友,他们有的在媒体工作,有的在机关工作,都有着体面的工作,可以过上不错的日子。但这几个20出头的年轻人为恋爱、生活都想多弄点钱,心中萌生了贪婪之欲。2007年初开始,他们共谋使用互联网上传播计算机病毒的方式,窃取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的钱财,试图在网上大捞一把。三人经商量明确了各自分工,开始着手作案。由张伟在江苏昆山使用电脑木马病毒入侵深圳某信息网站,截取部分进入该网站的网络用户的户名、帐号、交易密码等信息,然后,由余力使用他们共同出资购买的笔记本电脑,上网窃取这些泄露信息后,便登陆账户,选择有较多资金的账户为作案对象,随后将对象网上账户内的钱款转入到自己网上开设的多张帐户卡内,再从不同网点把窃取的资金从银行自动取款机中取出,最后瓜分赃款。

  2007年4月,被告人余力在安徽省合肥市利用截取的被害人王先生的网银帐户信息,上网进入该帐户,从中转出人民币10余万元,转入自己控制的5张银行储蓄卡账户内。随后,余力、晨风和晨风物色的好友赵刚,先后至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阜阳市、宣城市等地,持上述5张银行储蓄卡,从当地多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共提取现金人民币9万8千元分赃。

  一个月后,余力又用同样手法在安徽省合肥市利用获取的被害人余先生、李先生的银行网银帐户信息,上网进入两名被害人的帐户,从中共转出人民币2万元,并转至自己控制的2个银行储蓄卡帐户内。次日,晨风伙同赵刚,持上述2张银行储蓄卡至安徽省巢湖市,用一张卡在当地银行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人民币9千8百元,另一张卡因被害人余先生及时发现,该银行卡被冻结而未提款成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力、张伟和晨风,窃取他人网上银行账户内钱款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被告人余力为主犯,晨风、张伟为从犯。被告人赵刚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中院遂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